闽台区域研究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夏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2月23日-3月7日,启动2019年夏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gedu.fjnu.edu.cn/gss)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未按时提交申请者视为推迟申请学位。
二、资格审查
(一)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1.3月7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2.3月8日-15日前,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开展审查工作。
3.审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系统”(研究生可在“系统”查询),并在学院网页公示5天(无公示的学院,系统中将无法通过复查,无法上传送审论文,公示内容见附件3)。
4.研究生学籍卡一式2份于3月15日前送研究院。
5.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方能通过资格审核,并在3月15日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一份至学院。
(二)3月16日-20日学校对各学院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学院审查或学校抽查不合格的,需推迟申请学位。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的,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和送审。
1.3月16日-20日11点前,研究生须登陆“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若有附件,可一并上传),并提醒导师登录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
2.导师需在3月16日-21日16点前进“系统”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检测。
3.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在3月15日前,须对送审论文进行脱密处理,并向学院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在“系统”内提交保密申请,具体要求请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4.3月22日-25日,学院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报告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
5.3月26日-27日16点,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6.3月28日-29日进行论文送审抽盲,抽盲比例采取动态调整方式,根据近几年各学科或专业领域论文送审情况、国家抽检与省抽检情况,调整抽盲比例,对部分学院实行免抽,具体比例将于2月中下旬公布,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匿名评审)。未参加抽盲者自动推迟毕业。
四、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审分为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时间为4月1日-5月13日。
1.非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专家所在院校需与我校水平相当,每篇论文需送3位专家。
2.4月1日-5月13日,学位论文送审。
3.5月14日-17日,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并将带水印版评阅意见书纸质版发给各学院,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4.5月21日前,各学院将全日制研究生的校级盲审费用(请开具“经费申请单”,开支标准和开支办法按学校文件执行)送交研究生院。
五、论文答辩
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相应修改情况表,经学院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1.5月17日-31日,各学院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各学院需提前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安排表,供师生查询,答辩安排需提前3天公示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有加审论文的学院应根据评审进度安排答辩时间。
3.答辩结束后,学院及时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1.6月1日-5日,研究生登陆“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电子版,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因提交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纸质版论文需作者和导师签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2.6月1日-6日16点前,导师在“系统”内完成对最终版论文的审核。
3.6月7日-9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0%者,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毕业和申请学位资格。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6月5日前,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材料内容见附件4),学院汇总后提交给研究生院,逾期未交者取消本次申请学位资格。
八、学位授予
1.6月中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6月中下旬举行2019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2018年冬季获学位研究生合并到2019年夏季参加仪式。
九、其它事项
1.2019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请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提醒学生和指导教师,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2019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1。
3.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补充公布。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
附件:
1.2019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2.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
4. 6月5日前需提交的申请学位材料
闽台区域研究中心
2019年2月28日
附件1:2019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doc附件2: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xls附件3:2019年夏季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范本).xls附件4:6月5前需提交的学位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