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河:文化政策治理流程必须环环相扣

发布者:李积庆发布时间:2018-03-28浏览次数:485

  中评社福州8月25日电(记者 黄博宁)台湾世新大学教授兼学术副校长陈清河日前在福建师范大学举办的第三届两岸文化发展论坛上表示,从近几年两岸在文化政策营销的效益评估中不难得知,在传达文化建设议题相关信息时,必然无法完整而深入,所以文化政策信息的规划也只能力求精简。虽然无论新旧媒体,有较多的功能是以休闲娱乐为主,导致过于严肃教化与法律规范相关文化政策议题素材,经常会有格格不入的感觉。然而,文化政策治理的流程上必须环环相扣,才可发挥其效,经过过往经验分析,仍应有以下三项良好的执行要点。

  (一)文化政策倡议仍维系在有效的信息设计:

  如何在规划文化政策信息内容时,便明确告知主诉求颇为重要。然而,两造的沟通可能会因承办人员或信息规划者表达不清,而使制作人员埋首于文化政策的呈现却乏于消化整体的文化深层信息,其所拟出的文化政策构想常有照单全收及揣摩附和的表现方式。此种制作手法不够平稳成熟,表现方式不够积极活泼以及引述内容未能整体深入,如勉强接受必然影响文化政策的推广效果。文化政策倡导并不难像商品广告一样有十足创意感,如有沟隙也大多是因官样文章作祟,致使过于沉重的文化政策信息所导致。公部门往往太强调文化政策的理性而忽略文化提升的感性,常以刻板方式复制官方所交付的文化政策信息。公部门必须接受具挑战性的文化创作模式;无可讳言,文化政策倡导信息的规划,由于过往公部门对文化政策信息之规划仍有诸多包袱,使得在企画构思上所受到的限制难免大于商业类的广告。为了避免这种沉重又复杂、直接又严肃之信息过于压抑文化政策倡导的广告创意,有效的信息给予妥适的设计当为要务。

  (二)文化政策需有良好的媒体规划与机制:

  有了良好的沟通之后,寻求较有创意的呈现就有迹可寻,其基础在于如何将文化政策讯息完全消化加入生活经验以及掌握各类新旧媒介的特色。一般而言,一个好的创意应具备多项因素,诸如如何迅速破题、如何产生说服力、如何给予生活化、如何掌握节奏感、如何适度夸张化、如何确定时效性、如何温馨感人以及如何突显文化创意点等,但也应注意新媒体客制化的交互性。亦即,创意应建立在多元需求的创意之上,更重要的是,整体构想呈现时应该掌握开门见山、条理分明以及言之有物的原则,使民众在接受文化政策信息时能有兴趣去了解、有意愿去参与、有心去记忆以及产生实际反馈的行动。值此媒介全媒体的时代,将有更多本土性、地区性的倡导或文化政策的传达,可以想见的是,文化政策所要负起的文化厚度提升服务功能必将日益提升。

  (三)文化政策倡议需配合实体的执行

  文化政策倡导的传播与营销过程甚为繁琐,媒介通路完成之后如可收预期之效,一切的苦心便有了代价,虽然片面的努力并无法确定成果;然而,惟有各个环节皆能不厌其烦的自我要求才有可为。亦即,文化政策倡议绝非单向宣传便可达成,而需配合实体公务体系的执行思维,才可立竿见影毕尽其功。

  可以预见的是,媒介通路之多元化所带来的生机,将是往后推动文化政策或文化建设的筹码,祇是,如何回归原点思考政策倡导的呈现形式,将成为民众沟通时是否得以发挥功能的平衡点。文化政策沟通注重的是在文化信息制定过程中,与此涉及此文化政策所有利害关系人之间相互了解与协调的过程,期望能和这些利害关系人建立善意的关系。它可以被定义为一种公关活动,以文化政策倡导的角度即是协助公部门透过多样且公开的沟通管道与策略,与利害关系人建立起良好的关系,以利文化政策过程能顺利运作及获得支持。

  文化政策之形成、制定,或由上而下,或由下而上,相关因素十分复杂,加上来自利益团体的游说等,可说每一项文化政策的产生都有不同的风貎与演变的方式,惟一相同是都需面对媒体的询问或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关切。因此,身为倡议者,均需回归专业理念去说明或解释,对于文化政策的影响,也需回应新兴衍生的文化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