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机关党建网讯 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宪法意识,12月4日下午,福建省公安厅举办宪法专题讲座暨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省宪法宣讲团成员、省政府顾问团成员、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力夫教授,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依宪治国》专题讲座。在家厅领导、厅级干部、厅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及民警代表300余人参加讲座,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杜清森主持讲座。
讲座中,杜教授从国家治理体系的类型、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治理体系的探索、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依宪治国的“中国方案”、党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四个方面作了深刻阐述。讲座主题突出、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讲解透彻、感染力强,对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刻领会和全面掌握宪法的精神实质,打造良好法治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很有启发意义,受到一致好评。
受副省长、公安厅长田湘利委托,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杜清森代表厅党委就下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推动广大民警争做学宪法用宪法的表率,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矢志不移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带头做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二要矢志不移做宪法的自觉遵守者。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宪法法律、依法决策、宪法宣誓、法治培训等制度,牢固树立领导干部法律规则思维、职权法定思维、程序正义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重大、敏感、复杂问题,切实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矢志不移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捍卫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为宪法的实施提供有力的社会基础。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宪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宪法成为公民的行动标准,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省公安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