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2020年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颜郡发布时间:2019-07-15浏览次数:492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激励在校硕士研究生,增加博士研究生优质生源,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对象

我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修业满一年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进入硕博连读学习当年91)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导师

招生专业:文艺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戏剧与影视学、台湾文化研究

招生导师:符合2020年招生条件的博导

三、选拔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专业基础扎实,修满一年级所有的硕士学位课程学分,且平均成绩≥85,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三)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1项: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与集刊)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在有正式CN刊号的期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参加撰写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著作或教材,公开出版且累合计字数3万字以上。以上科研成果均须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70分以上(含);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含);或托福不低于85分;或雅思不低于6分;或本科阶段为外国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毕业。

日语水平要求:日语能力优秀,通过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考试。

(五)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选拔程序

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于920日前提供以下材料,并按以下次序排列

1.《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报考申请表》(下称《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

2.本专业两名教授(其中一名为拟招该生的博士生导师)出具的《专家推荐书》2份;

3.硕士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单》、《现实表现情况表》;

4.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份(原件备查);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本人需签名)

6.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及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书原件);

8.考生个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本科阶段所学课程、硕士阶段的学习及参与科研情况以及读博后的学习、科研设想等);

9.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10.近半年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考生须承诺以上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学院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

1012日前,选拔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审核材料和面试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综合考核的内容为外语水平10%、专业基础理论知识(30%)、科研能力30%)、综合素质(30%),综合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五、其他

(一)申诉渠道:文学院:0591-83465202;学院监督电话:87318037

校研招办:0591-22867434;校纪委:0591-22867115

(二)本细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